在社会生活中,许多单位不时因现实需要而开展一些专门性的活动或工作,其中重要的专门性活动或工作需要成立领导小组,并制发总方案性质的文件。但是,这些活动总方案性质的文件,活动领导小组的一般成员该否参与制定?截至目前,不仅国家对此无明确规定,学术界也未有人对之进行过专门研究。这里所称的专门性活动或工作,是指单位为实现一定目的而在一定时间内开展的某项活动或工作,它的特点在于有时间和性质限制。单位开展重要的专门性活动或工作,往往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负责人如正副组长一般由单位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的成员一般由单位内该活动或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和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以高等学校教师评定职称工作为例,由于职工职称评定工作属于人事工作的一部分,所以人事部门负责人必须参与该项工作。又由于教师评定的是教学岗位职称,需要考察申评者的教学质和量问题,所以学校的教学主管部门——教务处负责人应参与该项工作。同时由于高校教师具有教学和科研双重任务,评定教师职称应考察申评者的学术水平,因此学校的科研主管部门——科研处负责人也应参与该项工作。另外,由于教师职称评定工作的基础性组织和实施需要各教学机构(院系)承担,所以许多高校的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把各教学机构(院系)的行政负责人也列为学校该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这就使该项工作的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人数较多的情况。! {+ l5 l8 M.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