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局党委研究,报请上级部门同意,拟在全市公开选拔3名文秘人员和1名计算机专业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h8 w% S/ K' t- u一、职位设置 5 w5 H6 O7 k+ j/ e- y/ [/ _
文秘人员3名,计算机专业人员1名。
! ^ H3 t+ a( |0 D4 @, b二、基本条件
/ k% {4 e `2 X2 F( \! N1、思想品德好,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6 S7 i+ ?+ y2 [( F! E2、文秘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具有3年以上从事综合文秘工作经历; 0 r- ]* g7 S" H, `+ f: t0 w
3、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安全防护及安全软件开发特长(在全国获奖者优先)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J2 P: Q8 i4 s: `4、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时间:2011年7月31日),男性,身体健康; + f( O& y4 J0 d- c' e6 _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y$ y* ~6 z2 D3 X三、报名时间、地点
7 l" n+ {6 ?7 {' r报名时间:2011年8月2日至8月12日,报名地点: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号:衡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联系人:仇争,联系电话:8208309。 : w8 E( V# C/ d, W
四、有关事项
2 x4 r9 Y: s( p) B# `% N9 t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和国家公务员证原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在报刊、杂志等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和学术论文。从事文秘综合工作经历或计算机开发相关软件成果等。 具体录用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 k. C$ C' u5 H) O# f衡阳市公安局 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 |